馬太福音的作者馬太是個稅吏,又是耶穌十二門徒之一,他的記述十分可靠毋庸置疑。這裏還有兩點更加彰顯當時情景的真實性。首先,在當時,婦女是被貶低,不能充當法庭見證人的。可是,這裏首先見證耶穌死後複活的恰恰是兩個女人馬利亞。其中一個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另一個可能就是耶穌母親。他們既是在十字架前見證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又是在耶穌墳墓上見證耶穌已複活的主。其次,複活的耶穌當時對她們說:“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裏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那裏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太28:7)“耶穌對他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裏必見我。”(太28:10)這裏,耶穌兩次提到, 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裏必見到耶穌。實際上,耶穌只是在最後的晚餐,親口對門徒囑咐了這一點。這兩個馬利亞應該不知道耶穌在最後晚餐上耶穌說的話。“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太26:31-32)因此,當門徒們聽到耶穌通過兩個馬利亞對他們的囑咐,倍感此話可信。
耶穌戰勝死亡,死裏復活是我們基督徒的信仰根基。正如哥林多前書15:14所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當時,馬利亞匆忙回去向門徒們報告這個大喜訊,我們也要向我們的鄰舍傳揚這個大福音。在這世界上,相信沒有見過事的人是智者,從來不相信未見過事的人士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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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穌被釘之後的第三天,婦女們到主安葬的地方要看墳墓,我相信他們是很想念主耶穌, 心靈的悲傷促使他們來到墳墓那裏來探望。另一方面, 她們也要在墳墓那裏膏耶穌的身體(可16:1;路24:1)。
雖然耶穌曾經多次提到祂的復活,這些婦女萬沒有想到這竟然成了事實。當時的情景不尋常,有地震、有主的使者出現。她們目睹石頭滾開了,而墳墓是空的,主的身體不在那裏。她們甚懼怕,主的使者卻安慰她們不要懼怕,並告訴她們主已經照祂所說的復活了!還吩咐她們要將這喜訊快告訴門徒們並要門徒在加利利與復活的主會面。所以她們就奔跑將喜訊報給門徒。在途中她們遇見了復活的主,祂也同樣要她們不要害怕,並要她們告訴門徒在加利利那裏與祂會面。
主耶穌復活的事實改變了門徒和跟隨祂的人。復活主也向他們顯現,讓他們確實知道並體驗到曾經被釘在十字架上,他們所愛的主已經復活了。故此,他們從懼怕和悲傷中出來,開始放膽地傳揚耶穌復活的福音。
再看我們這些信主耶穌的人,被稱為基督徒的我們,我們看到婦女們和門徒們那種傳福音的熱誠,我們是否有他們同樣的熱誠? 這是值得我們思考和反省的,包括我在內。
願主挑起我們對主的熱誠,將我們在生命中所經歷的耶穌復活的大能如何改變我們的事實與他人分享。求主給我們諸般的智慧知道如何引人來到主的面前,好像當初我們還沒有信主之前向我們傳福音的人一樣。求主幫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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