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呢?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
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
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7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
8 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基督徒要有忍讓的心態,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若彼此間有矛盾,在可能的情況下,必須按照馬太福音18:15-17 耶穌所提供的原則來解決衝突。主內肢體的問題,無論是個體或教會性的問題,必須在主裏面解決,不能牽涉到不信的人來參與。更不能上告法庭……叫神的名被羞辱!
聖經為我們提供許多很實際的方案和行事的原則。我們若不讀聖經,我們就不得而知。感謝神對我們的體恤。祂知道我們的軟弱,祂就指示我們當行的路。是我們在這人生道路中可以按祂的心意來面對各樣的挑戰。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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