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是被人所棄的,卻是神所揀選、所寶貴的活石。在信與不信的人帶來的是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羞愧。”
我們從前是外邦人,在罪和死的軛制下,是主耶穌基督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我們是被神所揀選的一群,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
因著耶穌基督,我成了小活石,求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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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第二章說到信徒就是神的子民。這個身份包含:活石、祭司、見證人三個方面。在這裡,神也把平信徒看作君尊的祭司。
每個信徒都能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一起來敬拜、事奉神。正如希伯來書4:16所說的“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求神,當我失望沮喪時,讓我記得“在基督的眼中,我們的地位絶不會岌岌可危,我們是珍貴且蒙主所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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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19:6論以色列人說,『1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以色列人是神所揀選的子民。彼得在今天的經文裡提到,彼得在第10節說,『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意即我們雖然不是以色列人,算是被稱為外邦人,但我們在基督裡被揀選為神的子民。我們在基督裡有很崇高的身分:『2:9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祭司不但是自己向神獻祭,也代替百姓向神獻祭。在舊約裡,以色列國要見證神的榮耀, 將外邦帶到神的面前。在新約,我們都是君尊的祭司,不但基督徒之間是相互為祭司, 相互把主內的肢體帶到神的面前。這是聖經裡所提到的『弗5:19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當我們主日敬拜在主裡一同敬拜和彼此勉勵時, 我們也體現相互為祭司的事實:『來10:25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作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當然,我們也需要將不信者帶到神的面前。要實行主的呼召,我們的生活需要聖潔,我們是聖潔的祭司(第5節)常常被主所潔淨。才能被主使用。
從人的角度,我們的地位岌岌可危,因為認識軟弱的。從神的角度來看,我們是屬於神的子民,尊貴和聖潔,被召宣揚那位拯救我們的神的美德。
求主使用我們每一個人成為祂國度裡聖潔君尊的祭司,把人帶到神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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